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 “三严禁”、“四不准”的公告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2-06-07

各系、2022届毕业生:

当前,学校2022届毕业生已进入毕业去向落实的高峰期,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就业工作要求再次发布,请各系和个人严格遵守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要求。

“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口档案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

 

 

   学校举报电话:023-62333136

   举报邮箱:513396272@qq.com

   重庆市教委就业举报电话:023-88517359、60393900

   举报邮箱:cqbys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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