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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处(室、部、中心):
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2〕5号),现将《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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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
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2〕5号),现就改革创新我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体格局,一体研究部署落实,团的工作和建设在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占比不低于10%。团组织深度融入“大思政”工作体系,在“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作用。校院两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团的工作和建设、听取1次共青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将党建带团建情况纳入学校党委对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巡察监督范畴,对发现的共青团工作中的问题,团委应当指导帮助做好整改。指导团组织建立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导考核,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风险或其他重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团组织和团干部,对其严肃问责。建立学生党员在基层一线为党做青年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机制,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
2.构建党委领导下团组织主导的团学组织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校、院团组织对学生会、学生社团指导管理的工作责任,从工作职能协同、组织体系设置、骨干力量配备等机制上强化团组织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学生会重点做好服务同学需求,促进学生社团更好培养同学兴趣特长,强化校、院、班级团组织联动,强化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联动,努力形成育人合力。创新团的组织体系,激发班级团支部活力,探索依托书院、学生社区、项目团队、见习实习基地、网上青年社群等设置贴近学生的功能型团组织,普遍建立学生会、学生社团团支部。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会骨干人选、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经团组织前置把关、报相应党组织批准。
3.建立团组织书记履职目标和评价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团的双重领导制度,团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二级学院党组织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设计工作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同学的参与感、获得感。抓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的落实。每年开展团委、团总支书记满意度评价,主要由基层团组织书记和团员青年代表参加,结果向学校党委反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连续两年评价结果较差的团干部,学校党委予以调整。
4. 推进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学生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着力增强团支部政治教育功能,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由团委每学期制定学习计划,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予以明确,每个团支部每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学习内容应涵盖党的历史、基本理论、形势政策、时事热点、青年话题、成长发展等方面,针对学生在理想和现实、主义和问题、利己和利他、小我和大我、民族和世界等方面的思想困惑,以时事辨析、研讨碰撞、分享交流为主要学习形式,尊重学生特点、照顾普遍多数,发挥同伴教育功能,增强组织生活的时代性、针对性、青年味。创新开展团课教育,强化网络思政阵地、产品、队伍建设,推进“青年大学习”宣讲交流进校园和网上主题团课。
5.开展经常性、有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组织资源,加强校地共建、区域联建,推出更具实践特色、社会广度的项目,以团支部为基本单元,有计划、大批量、小规模、经常性地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社会观察和实践,帮助他们了解国情、见识社会,接触各行各业生活百态,培养家国情怀,增长社会化能力,每个团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考察实践、职业体验、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实施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采取支部结对、团员报到、骨干兼职、志愿服务等方式,每年常态化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开展团员青年向城乡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开展青年志愿者提升计划,推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全覆盖和能力建设,实施青年志愿者社区行动。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稳步扩大“第二课堂成绩单”参与面,着力在价值应用上推动校内校外、团内团外相衔接。
6.持续提升共青团员的精神素养和斗争本领。教育引导共青团员落实“五个模范、五个带头”的重要要求,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应急处突等工作,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奋斗精神、体现团员先进性。学生党员、团员和“青马工程”学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青年学生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当战士不当“绅士”,勇于在生活中和网络上同一切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思想观念,更加坚定地跟党投身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7.加强团支部组织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工作到支部、到团员的鲜明导向,强化团支部作为共青团工作基本单元的功能,做到团员主要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支部组织、政治骨干由支部推荐、团内荣誉由支部评议、帮扶对象由支部推选。落实班团一体化改革,有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应兼任班长。加强团支部委员会建设,普遍设置纪律委员,各团支部可以结合实际设置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建立团支部书记报告重要事项制度,团支部书记对于同学中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心理健康、宗教活动等影响大学生成长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向团支部输送工作资源,支持团支部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困难、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8.加强团学骨干政治举荐和能力建设。提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质量,突出政治标准和理想信念教育,突出实践特点和基层导向,学校青马工程学员中基层团支部书记、委员占比不低于60%,学员要普遍向城乡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从优秀共青团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引导共青团员认真接受政治训练、加强政治锻造、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为光荣。健全完善推优入党制度,优先推荐团支部书记、委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分层分类开展团学骨干教育培训,团委对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新任班级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二级学院团组织对班级团支部委员、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9.优化高校共青团工作支持保障机制。团委单独设置,不得随意撤销、降格、减员、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按规定配置校、院团组织教职工团干部职数,配齐配强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出现空缺应当在3个月内配齐,常态在岗率不低于85%。建立健全党员、团员青年教师和思政课教师等担任校级或院级挂职、兼职团干部的机制,结合实际给予合理激励。学校在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工作经费、工作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专职团干部津贴补贴、工作量核算、职级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应当不低于专职辅导员待遇。教师参与共青团主导的教育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
附件
任务指标及时间推进表
任务指标 | 具体指标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健全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 | 1.将团的工作和建设在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占比不低于10%。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2022年12月前 |
2.将党建带团建情况纳入学校党委对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巡察监督范畴。 | 2023年12月前 | ||
3.将团组织深度融入“大思政”工作体系,在“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作用。 | 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 | 2022年12月前 | |
4.指导团组织建立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 |||
5.每学期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团的工作和建设1次、共青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次。 | 团委 | 每年7月、12月前 | |
6.二级学院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团的工作和建设、听取1次共青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汇报。 | 各二级学院 | 每年7月、12月前 | |
7.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 | 2023年12月前 | ||
构建党委领导下团组织主导的团学组织体系。 | 8.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校、院团组织对学生会、学生社团指导管理的工作责任,从工作职能协同、组织体系设置、骨干力量配备等机制上强化团组织思想政治引领。 |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 持续开展 |
9.指导学生会重点做好服务同学需求,促进学生社团更好培养同学兴趣特长。 | 团委 | 持续开展 | |
10.学生会骨干人选、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经团组织前置把关、报相应党组织批准。 | 2023年12月前 | ||
11.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 各二级学院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团组织书记履职目标和评价办法。 | 12.每年开展团委、团总支书记满意度评价,主要由基层团组织书记和团员青年代表参加,结果向学校党委反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连续两年评价结果较差的团干部,学校党委予以调整。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团委 | 每年12月 |
13.团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二级学院党组织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 | 团委 | 持续开展 | |
14.每年开展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 |||
推进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 | 15.强化网络思政阵地、产品、队伍建设,推进“青年大学习”宣讲交流进校园。 | 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 | 持续开展 |
16.每学期制定学习计划,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 团委 | 每年3月、9月 | |
17.创新开展团课教育,常态化开展网上主题团课。 | 持续开展 | ||
18.每个团支部每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 | 各二级学院 | 持续开展 | |
开展经常性、有组织的社会实践。 | 19.对青年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常态化宣传报道。 | 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 | 持续开展 |
20.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组织资源,加强校地共建、区域联建,推出更具实践特色、社会广度的项目。 | 团委 | 2025年9月前 | |
21.开展青年志愿者提升计划,推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全覆盖和能力建设,实施青年志愿者社区行动。 | |||
22.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 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 2022年12月前 | |
23.稳步扩大“第二课堂成绩单”参与面,着力在价值应用上推动校内校外、团内团外相衔接。 | |||
24.每个团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考察实践、职业体验、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 各二级学院 | 2025年9月前 | |
25.每年常态化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开展团员青年向城乡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 | |||
持续提升共青团员的精神素养和斗争本领。 | 26.每年组织开展法治、心理健康、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讲座。 |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安全保卫处) | 持续开展 |
27.每年按要求组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并指导二级学院开展。 | 团委
| 持续开展 | |
28.各团支部按要求常态化开展“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率不低于90%。 | 各二级学院 | 持续开展 | |
29.二级学院每年按要求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 |||
加强团支部组织机制建设。 | 30.建立团支部书记报告重要事项制度,团支部书记对于同学中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心理健康、宗教活动等影响大学生成长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发现和报告。 |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安全保卫处) | 持续开展 |
31.为团支部提供资源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业进步、家庭困难、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 |||
32.落实团员主要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支部组织、政治骨干由支部推荐、团内荣誉由支部评议、帮扶对象由支部推选。 | 团委 | 持续开展 | |
33.按要求开展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计划。 | |||
34.为团支部提供资源帮助同学解决在就业发展、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问题。 | 招生就业处 | 持续开展 | |
35.落实班团一体化改革,有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应兼任班长。 | 各二级学院 | 2023年12月前 | |
36.加强团支部委员会建设,普遍设置纪律委员,各团支部可以结合实际设置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 | |||
加强团学骨干政治举荐和能力建设。 | 37.健全完善推优入党制度,优先推荐团支部书记、委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2022年12月前 |
38.提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质量,突出政治标准和理想信念教育,突出实践特点和基层导向,学校青马工程学员中基层团支部书记、委员占比不低于60%,学员要普遍向城乡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 | 团委 | 持续开展 | |
39.分层分类开展团学骨干教育培训,团委对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新任班级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 | |||
40.二级学院团组织对班级团支部委员、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 各二级学院 | 持续开展 | |
优化高校共青团工作支持保障机制。 | 41.团委单独设置,不得随意撤销、降格、减员、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 2022年12月前 |
42.按规定配置校、院团组织教职工团干部职数,配齐配强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出现空缺应当在3个月内配齐,常态在岗率不低于85%。 | |||
43.建立健全党员、团员青年教师和思政课教师等担任校级或院级挂职、兼职团干部的机制,结合实际给予合理激励。 | |||
44.专职团干部津贴补贴、工作量核算、职级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应当不低于专职辅导员待遇。 | |||
45.教师参与共青团主导的教育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 | |||
46.在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 持续开展 | |
47.在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 基建后勤处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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