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部、中心):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本届评奖,是对我市高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情况的重要检验,也是充分展示我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契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成果参评,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二、精心组织,严格标准。为推进评选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评奖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教育部制定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
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奖励范围、奖项设置、申报条件与程序、评审标准与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组织申报、遴选推荐等各项工作。
三、认真审核,按时报送。此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开展,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者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于2月1日-2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办法》规定的审核重点,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对申报者资格条件、申报成果、申报评审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推荐名单请按照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我校推荐申报名额1个。
请各部门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于1月2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集中报送至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50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wyzykyc@163.com。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均为 7 份、论文类申报成果7份(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2 份)相关证明材料7份。联系人刁维军,电话:1832332017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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