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工作职责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3-01-16

        1.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劳动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动和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专项教育工作。

        2.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和督查。

        3.负责制定(修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权益保障、奖励资助、违纪处分等工作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制度的变化及时修订。负责协调学生工作部与校外、学校其他部门和各院系学生工作组之间的联络工作;负责联系二级学院做好校园贷排查和报送。

        4.负责大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学风建设、学生评优评先、违纪处分与法律申诉、信息统计管理、档案管理等事务性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大学生医保、校方责任险、学生证和理赔工作。

        6.负责《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安排。

        7.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宿舍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8.协助领导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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