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并根据国防建设的要求开展国防教育、大学生军事训练、大学生征兵等各项工作。根据以上职能,党委武装部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上级军事机关要求,负责年度征兵的宣传咨询、入伍预报名、初检初审、体检、政审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按照兵役法规定和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落实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3.负责搞好双拥工作,做好服兵役期满学生的复学工作、学费补偿登记、统计工作等。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在国家由平时状态转为战争状态时,负责开展战时动员和组织学生、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国防教育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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