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3-04-14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

2.重要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重要专题会以及全校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及会务服务工作,包括议题收集汇总、会议通知与记录、纪要起草与编发等。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或授权,负责多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学校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协调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师生等工作。

3.请示报告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负责与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的联系沟通。负责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来校的接待安排。

4.文秘工作。负责校内外各类文件、资料和机要函电等的签收、登记等公文流转及清退销毁等工作。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公文处理及定期清理汇编工作。起草或审核党委、行政有关材料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讲话等。

5.综合数据、信息收集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学校综合数据及各类综合信息的收集、采编,向市教委、市文旅委等单位报送。负责学校有关重要信息的统计、审核和报送工作。负责学校重大情况的归口报告;负责学校简介、学校领导信息的收集更新。统筹学校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维护,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发布学校通知公告。

6.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在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和检查上级部门各类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会及有关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学校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校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7.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机要保密工作制度体系。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对校内二级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等。负责学校定密工作和涉密人员审查、涉密文件资料流转、涉密信息设备管理等涉密事项的统筹。负责涉密重大问题的报告。负责学校各单位废旧保密文件资料的集中销毁。

8.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各单位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书记、校长信箱管理和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

9.印章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校领导名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负责校内二级单位印章的审核与颁发以及废旧印章的回收、封存和销毁。负责审核并开具学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负责管理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0.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负责学校文书档案、艺术档案、光盘档案、照片档案和实物档案的整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负责学校数字化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二级单位档案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档案统计和上报年报工作。

11.外事工作。 负责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来访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和后续项目的跟进落实;负责长、短期外籍教师(专家)聘请和管理工作;负责外事(含港澳台)公文、函件、资料和档案的翻译、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因私出国管理相关工作。

12.公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车辆使用、维修、采购工作;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13.法务工作。拟订学校法律事务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审查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其他涉及学校法律责任的文书等;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案件;对职能部门的教学管理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人事、学籍、薪资、福利等处理决定予以纠正;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学校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为师生个人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根据需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代理学校处理法律事务;维护学校品牌,保护学校知识产权。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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