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我校有受助学生因退学、休学、违纪处分等停发了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现将余留资金用于兜底资助2023年4-5月重庆市资助统发系统我校新增的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及本学期复学的特殊类型困难学生。
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现将补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年级及专业 | 姓名 | 资助金额 | |
1 | 2022级学前教育 | 谭荔兮 | 1320元 | 统发系统4月新增 |
2 | 2022级学前教育 | 谭荔月 | 1320元 | 统发系统4月新增 |
3 | 2020级学前教育 | 吴小红 | 990元 | 统发系统5月新增 |
4 | 2021级学前教育 | 叶俊宏 | 990元 | 5月复学 |
5 | 2022级民航安全技术与管理 | 龚后清 | 1320元 | 4月复学 |
6 | 2022级民航安全技术与管理 | 车莹银 | 1320元 | 4月复学 |
合计 | 7260元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9日
如师生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有效方式(如实名投诉等)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受理电话:62335529
邮箱:271877544@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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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2335597
邮编: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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