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院疾病防控工作,提高学院应对传染病的能力,依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制度》、《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结核病防控应急预案》、《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疫情报告人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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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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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在校园内扩散,避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实行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各种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系(部)辅导员是本班学生传染病报告和登记的第一责任人。如在晨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就应作好登记,并及时上报。
三、上报时间要及时,不能拖延上报时间。
四、在学生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除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上报外,要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与上级传染病防治中心联系对学生进行医治。
五、学院发生突发性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书面上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准确反映事故全过程(事故起因、人数、病情、涉及范围等),并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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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系(部)应督促辅导员加强对本班学生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表上。
二、落实晨检制度,各系(部)辅导员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于缺勤的学生,应电话了解学生的缺勤原因并进行详细登记。如因病请假须了解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三、对因病请假的学生,如果在治疗后返校,各系(部)辅导员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学生,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学院医务室进行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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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学院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系(部)辅导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辅导员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学院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院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三、报告内容和时限
(一)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当学院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信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到指定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方能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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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院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巴南区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采用密闭式供水。
三、对学院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巴南区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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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厚德博艺,真诚求索”办学理念为指导,积极建设和谐校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预防传染病和季节性疾病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院的卫生和防病工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梁 跃 党委书记
吴小兰 院长
副组长:刘 浪 副院长
胡 莉 副院长
向治中 副院长
成 员 各部门、系(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院长任总指挥,负责全面工作。
(二)副院长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各处室、系部的工作。
(三)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整个预案的宣传和病情上报工作。
(四)宣传部负责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发布公共信息等工作。
(五)基建后勤处负责办公室、教室、图书馆、演出场所、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生化池的清掏与维护,以及学生食堂的日常卫生检查督促工作。负责联系医院并转运病人。当有疫情发生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护、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学院办公室。负责消毒药水的配制,做好预防工作。
(六)教务处负责正常的教学,尤其注意教学场地、易燃易爆品的仓储保管和正常使用。
(七)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监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加强门卫登记、排查制度的落实。社会上闲散人员和不洁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减少疾病的传播途径。
三、应急措施
(一)加强对全院师生的卫生教育,充分利用全校大会和班会,向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预防能力。
(二)建立健全学院的卫生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三)每天对教学楼、图书馆、演出场所、宿舍、办公室、实验室和活动区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各系(部)、各班和宿舍每天对所辖范围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基建后勤处,及时将不卫生的因素解决,不留卫生死角。
(五)学院建立卫生和预防疾病的专项经费,定期对教学楼、学生宿舍、教工宿舍以及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六)对卫生的重点部位(如学生食堂)实行检查登记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特别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监控,每天售出的饭菜必须保留样品待查。
(七)保证学生饮用水的安全,定期检查水质检验合格报告,督促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并记录。
(八)危险品、毒品的购买和处理,必须报请学校和相关部门,由专人保管。
(九)基建后勤处医务室配备常见的药品和设备,一旦发现疫情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必要的救护,及时将情况报学校、通知家长和上报有关部门。转送病号到医院救治。
(十)若出现中毒、群体发烧等,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教委,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委。
四、相关电话
(一)巴南区人民医院急救电话023-66123120
(二)区疾控中心:023-66215120
(三)巴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3-66234150
(四)市教委体卫艺处:67986295
(五)火警:119
(六)匪警:110
(七)医疗急救: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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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的各项要求,我院将积极做好学院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院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建立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 跃 党委书记
吴小兰 院 长
副组长:刘 浪 副院长
胡 莉 副院长
向治中 副院长
成 员:各部门、系(部)负责人
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迅速控制事件并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市文化旅游委、市教委同意后,根据疫情情况决定对学院采取停课、局部封锁、病人隔离等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后勤处,由党委委员副院长向治中任主任,孙继远任副主任,罗军任疫情报告人。主要负责学院结核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与市、区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沟通工作。
(二)疫情报告工作组
组 长:向治中
副组长:孙继远
成 员:基建后勤处医务室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校疫情收集报告,一旦接到系(部)教师疫情报告,立即到达并核实,并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鉴定,于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报告疫情,并及时收集疫情动态和传播范围,并根据疫情流行趋势,人、时、地情况分布,做到汇总、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做好确诊学生的教室、宿舍等区域消毒工作。
(三)学生事务工作组
组 长:刘 浪
副组长:何远亮、米若川、牟笛旻、徐芸
成 员:各系部秘书、辅导员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检查、督导各系(部)对传染病的宣传、排查、记录的落实工作,监管各系(部)学生的最初疑似病情的报告工作。负责对系(部)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疾病宣传和教育工作,接报系(部)辅导员关于学生疾病的初诊工作,做好初诊学生的记录、学生缺勤统计等。负责学院处理结核病事件的宣传报道等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好学院与教学有关的事务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组
组 长:向治中
副组长:黄超华
成 员:保卫处、校卫队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学院领导小组的要求,严把好疫区的人员流动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二、学院发生肺结核病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对疫情的处置
1. 学院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巴南区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 积极协助巴南区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院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3. 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巴南区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 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巴南区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巴南区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 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由学生事务工作组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院。
2. 由学生事务工作组指定专人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 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由疫情报告工作组指定专人按照巴南区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消毒粉)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必要时对全校进行彻底的消毒。
4. 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到重庆市大江医院开具入学证明书可申请复学。
5. 学院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 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同楼层寝室的同学)由学生事务工作组督促各系(部)指定专人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
三、学校结核病预防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四)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五)新生入学必须健康体检,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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