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有效保障师生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按照重庆市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重疾联办发〔2023〕7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前后学校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4〕2号)要求,现将做好2024年寒假前后学校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前全国及我市新冠疫情保持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势,但冬春季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全国流感疫情仍在高位流行,部分地区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呈波动变化。寒假、春节临近,春运即将开始,人员流动将大幅上升,可能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复杂。各二级部门特别是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工作形势和重要意义,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报送疫情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学校疫情形势总体平稳。
二、严格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传染病监测、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教室通风、预防性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各二级学院要重点落实以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为核心的监测措施,切实增强学校疫情监测的及时性、精准度,对发现的可疑传染病病例要及时上报学校防控办和校医室,同时告知家长并劝其规范就医。要持续完善学生健康管理家校合作模式,加强家庭防疫指导,引导家长寒假期间关注孩子健康情况,带动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强化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离校返乡、开学返校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旅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到达目的地和返校后做好健康监测,切实保障学生健康和校园安全。要充分利用离校安全教育班会、新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各二级部门要全力做好寒假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和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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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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