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校有受助学生因退学、休学、违纪处分等停发了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文件规定,结余资金可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重艺院发〔2021〕55号)精神,结合上级下发新增的重点保障学生名单,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评审、公示,校级评审等程序,现将补评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年级及专业 | 姓名 | 困难认定等级 | 国家助学金等级 |
1 | 2022级学前教育 | 湛玉文 | 特别困难 | 二等 |
2 | 2022级学前教育 | 何斯琪 | 特别困难 | 二等 |
3 | 2023级学前教育 | 游鹭鹭 | 比较困难 | 二等 |
4 | 2023级学前教育 | 陈黎 | 一般困难 | 二等 |
5 | 2024级传播与策划 | 李泳苹 | 特别困难 | 二等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
如师生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有效方式(如实名投诉等)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受理电话:62335529
邮箱:271877544@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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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233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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