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敏等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7-11-06

李敏,女,学号:164820100047,2016级导游专业学生;陈姝,女,学号:154820100199,2015级导游专业学生;段小东,男,学号:164820010031,2016级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谯诗韵,女,学号:164820120036,2016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廖紫依,女,学号:174820020046,2017级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以上5名学生均因个人原因申请自愿退学。李玉梅,女,学号:154820020019,2015级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刘小琴,女,学号:154820020131,2015级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王磊,男,学号:154820020004,2015级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姚环宇,男,学号:154820090059,2015级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学生。以上4名学生均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任何学校教学活动,依规应作自动退学处理。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取消李敏等9名退学学生的学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教务处进行反映;

联系人:虞杰;联系方式:023—62335528;1888325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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