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秉承“管理、服务、督导、协调”的理念,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工作重点,对全院日常教学管理、实践教学、专业及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进行管理和调控,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定为工作的根本目标。
教务处下设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督导科等三个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教学运行科:
(一)学籍信息管理
1.负责制定与修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2.负责学籍系统关于注册、异动、毕业的数据管理;
3.负责学籍学分互换、退学、休学等异动的审核、登记、发文及归档;
4. 负责转专业报名、审查、考核等手续办理工作;
5. 负责专升本报名组织、资格审核、志愿填报、招录、补录系列工作;
6.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分清理、毕业生及副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二)教材管理
1. 师生教材的征订、汇总与发放;
2. 教材的定期结算与公示;
3. 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制定、招标、印制);
4. 库存教材的清理工作;
(三)日常教学管理
1. 负责编制校历,并督促各教学系部按照校历安排实施教学工作计划;
2. 与各系部协调,编排课表,组织学生选课,保证行课的正常进行;
3. 组织召开全院教学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
4. 全面组织全校师资、教学资源的协调与调配;
5. 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秩序的维护,做好教师调、停、代课办理情况的审批与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或督促系部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6. 办理教师临时调、停课事宜,节假日、全校重大活动的停课、补课安排;
7. 协助人事处,落实每月课时、期末监考巡考课时等审核及上报;
8. 组织四能四会选课、行课及考试的统筹工作;
9. 负责教学违规及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与处理工作;
10. 人才培养数据填报工作;
11.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四)考试与成绩管理
1. 负责全院试题库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审定课程考核方式及考试方法改革的管理工作;
3.协调组织完成试卷的印制及分卷工作;
4.负责考试宣传及考试氛围营造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考试安排表,确定考场监考人员;
6.抓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考试过程的巡查、考试异常情况处理及监考教师、学生违纪的处理;
7.负责检查各系(部)试卷收集及试卷质量的复核工作;
8.负责大学英语考级、自考学分互认考试、普通话考试等省级以上统考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9.负责全院课程补考、重修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联系人:彭月娥、刘庆美、虞杰
联系电话:6233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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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233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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