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我院已完成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工作。
现将通过审核拟认定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7年4月10日至4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至学院人事处,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认定。
联系人:谭海霞 电话:62335679 1888361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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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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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233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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