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依法持有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月12日 至 2018年1月19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 1月 1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9日17:00(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三、商务文件“书面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3.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22-3(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1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计划编号:18A000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281641200@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22-3(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
户 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中山支行
账 号:11261000000383428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收据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5.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2月2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2月2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8年2月2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采购经办人:成胤钟
采购人电话:6233582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尚文大道887号
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平
代理机构电话:6815956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22-3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电话:(023)62335597
邮编: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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