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市文化领域高技能技艺型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关于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9),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举办重庆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组委会
主 任:刘 旗 市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主任:刘晓年 市文化旅游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梁 跃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委 员:刘德奉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院长
刘 静 市文化旅游委人事处处长
易 君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处处长
兰云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蹇晓林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郑秋柱 市文化旅游委人事处副处长
周 源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吴云和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处副处长
吴小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胡 莉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执行委员会
主 席:吴小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院长)
副主席:胡 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副院长)
办公室: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米若川
办公室副主任:吴倩
二、竞赛项目、组别
(一)竞赛项目
1.木管乐器(长笛 单簧管 双簧管 大管 萨克斯)
2.铜管乐器(小号 圆号 长号 中音号 大号)
3.铜管木管重奏(限五人以内含五人)
(二)专业组别
1.成年组
2.学生组
三、参赛对象
(一)成年组(含铜管木管重奏竞赛项目):18岁以上(2001年7月1日以前出生)、无职业限制
(二)学生组:在渝学校就读并且具备重庆市学籍的学生
以上两组竞赛对象均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每个专业组别初赛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铜管木管重奏组不少于5对),否则该竞赛专业组别自动取消。
四、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初赛:采取报送视频材料的方式进行
决赛:理论测试加现场演奏,理论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10%,理论知识笔试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命题),现场专业演奏(占总成绩的90%)。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
1.基层推荐。由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在渝高校、中职校及其他中小学学校、专业文艺院团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根据竞赛条件,按专业技能水平,可按每专业组择优选拔选手参加初赛,并报送相关竞赛视频资料。
报送时间:2019年12月1下午18:00截止
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处
2.评审选拔。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人员视频材料,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分结果,由高至低得分前6名进入现场决赛。评审结果将适时在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时间:2019年12月3日-4日
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二)决赛
现场决賽。通过现场理论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10%)和现场专业演奏(占总成绩的90%)的方式进行,现场专业演奏环节通过专家统一评分,并综合理论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决赛结果。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三)颁奖音乐会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9:00
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暂定)
六、参赛曲目
成年组
(一)木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二)铜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三)铜管木管重奏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其中 1首须为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学生组
(一)木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二)铜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三)铜管木管重奏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其中 1首须为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七、竞赛评判
初赛每场竞赛设3名专业评委,决赛每场竞赛设5名专业评委。评委构成:包括各高等院校、行业学会、专业院团等符合条件的评委候选人,赛前按竞赛项目随机抽选各场竞赛评委名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赛组委会全程聘请专家组成竞赛考评组、监审组负责竞赛评判工作。重庆市公证处对决赛比赛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公证竞赛结果。
八、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竞赛项目组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依据选手现场表现各组别奖项均可空缺名额。在决赛中,未获得等次奖的选手获优胜奖。
(二)奖品设置
对获得一等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巴渝工匠”杯奖杯,对获得二、三等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
(三)结果运用
1.纳入全市文化类系列职称评定参考。
2.入选文化行业人才库,纳入艺术人才项目专项扶持计划。
九、注意事项
(一)大赛不收取报名费,食、宿、交通等费用由选送单位或选手自理;
(二)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三)选手参赛作品,如涉及版权事宜,请自行与版权所有者妥善解决,如有争议与组委会无关;
(四)初赛、决赛选手可看谱演奏;
(五)学生组可以报名参加成年组,成年组不能报名参加学生组;
(六)初赛不限定伴奏方式;决赛成年组、学生组只限钢琴伴奏或者选择无伴奏;
(七)若进入决赛的选手同时参加多个组别,理论考试只记一次;重奏组的笔试成绩按该组成员笔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
(八)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定,自觉服从组委会安排;
(九)若某组别选手在初赛时,该组别整体专业技能水平达不到要求,评委会有权取消该组别决赛资格。
(十)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技能竞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衔接,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一批技能技艺型人才。
十、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通过组织推荐的形式,按要求录制参赛光碟(DVD格式的同期高清视频影音数据光盘,采取单机对位不切换录像方式,录像中不得显示报送单位及参赛人员姓名),填写《“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彩照3张,到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市场经营机构等单位报名。各选送单位于2019年12月01日18:00前将参赛选手个人材料及视频资料报送至“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联系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处5202室
联系人:吴思豆;联系电话:023-62335827;电子邮箱:229007944@qq.com;邮编:401320。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组委会
2019年11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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