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部、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社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教育理论与职业教育办学治校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新时代文化发展和职业教育新要求,根据学院现阶段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科研实际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选题
本年度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艺术创作项目、“十四五”规划专项等四类项目。具体选题的申报以项目指南为依据和导向,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方向性选题只规定了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申报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凡未与学院签订人事合同人员不能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艺院发〔2020〕6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2. 承担院级(含院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已获立项的市级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院级科研项目;
4. 每人每年主持院级项目不超过一项,主研、参与院级项目不超过两项;
5. 学院重大、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项。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项目申报按照“填报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部门审批——报送纸质评审材料”的流程进行,操作如下:
1. 填报项目申报表和评审活页。
申报人在学院工作群里或学院官网下载附件1-5,并按要求准确填写。
2. 部门审批。
我院教职人员申报学院项目,须符合上述第三条“申报条件及要求”,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申报基本信息、签字确认。
3. 材料报送。
由申报部门按项目种类统一填写相应的《项目汇总表》(打印1份)、《项目申报书》(打印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打印5份),以上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9月15日前报送至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艺源楼5204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51503785@qq.com。
联系人:王馨瑶
电 话:(023)66291718
五、课题经费资助
2020年度项目经费管理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艺院发〔2020〕65号)执行,经费划拨与使用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重艺院〔2018〕95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0年度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4.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0年度项目汇总表
附件5.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艺院发〔2020〕65号)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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