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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系、处(室、部、中心):
现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系、处(室、部、中心)认真组织学习,按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
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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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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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
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教职工德、能、勤、绩、廉,促进全体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跃、吴小兰
监督组长:柳世平
副组长:胡刚、刘浪、胡莉、向治中
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结果统计等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教务处(职教研究中心)、学生安全保卫处。
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统战部牵头,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由党政办牵头,专任教师考核由教务处(职教研究中心)牵头,专职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安全保卫处牵头。
二、考核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渝人发〔2000〕138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1〕16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及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9 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重庆艺术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三、考核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合同制人员,不含校领导),2021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共计338人。
五、考核等次及优秀指标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在编人员优秀档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最终名额以上级部门核定指标为准,各部门可以按20%进行差额推荐;合同制人员优秀档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20%,各部门可以按25%进行差额推荐。各分管领导至少有1个优秀推荐名额。
学校选派驻乡驻村乡村振兴人员,由学校进行考核,相关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考核档次建议,作为确定其年度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选派到相关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30%。
六、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自评(2022年1月4日前)。各部门通知本部门所有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与自评,形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对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借调(挂职、实习)工作鉴定表》。
(二)部门考核(2022年1月7日前)。各部门召开年度考核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公开述职,部门根据被考核人员述职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由部门在本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经党政联席会或党支部研究后,于1月7日16:00前将考核等次建议等材料对应报送各牵头部门。
(三)综合审核(2022年1月10日前)。各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呈送分管领导,在编人员按照15%比例,合同制人员按照20%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中层干部按照20%进行差额推荐,由各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系部经党政联席会,行政部门经处务会研究后,报送组织统战部,组织统战部汇总审查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等次,统一呈送分管领导审核。各牵头部门于1月10日16:00前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形成考核意见(2022年1月11日前)。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定的优秀名额,对中层干部按照20%进行差额推荐,其他人员按照规定比例(在编人员按上级核定指标,合同制人员20%)进行推荐。
(五)审定公布。院务会、党委会根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集体研究确定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发文通报。
七、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以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主要考核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清正廉洁和职业道德等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教辅行政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工作量和效率,包括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对工作实事求是,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二)考核等次及标准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工作作风好,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负责,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作风较好,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该等次):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职业道德欠缺;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等。
不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该等次):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存在不廉洁问题。
八、结果运用
(一)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按照规定晋升职务的资格,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兑现绩效工资,并在次年的各项评优、评先时获得优先推荐资格。
(二)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具有按照规定晋升职务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兑现绩效工资。
(三)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由学校对其实行告诫,予以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告诫期为6个月。告诫期满,根据其改正表现情况,重新确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告诫期内暂缓晋升职务、工资和兑现奖金。
(四)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岗位或低聘;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相关问题
(一)在外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在其所属部门述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借调单位的鉴定意见作为参考)。学校借用人员由借用部门向其原单位提供情况,由原单位考核确定等次。
(二)本年度调入人员、军队转业(退伍)人员由其现所在部门根据其工作表现,结合其原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合同制人员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结合入职期间工作实际,参照正式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四)受党纪政务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等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由学校派出或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进修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部门进行考核,主要依据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确定等次。
(六)2021年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在6月30日前离退休(经批准延退的除外)的不参与学校年度考核,由学校结合原校内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出具工作情况鉴定材料,不出具等次意见;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可参加考核,确定等次。
(七)全年累计病假超过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含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参加考核,不参加评优评先。
(八)兼有多个身份的人员,参加各相应序列的考核,其年度考核档次结论以所在的主要岗位考核结论为主。
十、工作要求
(一)年度考核工作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条件,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对未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或逾期不报送考核材料的部门,不得享受本年度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
(三)对于应该考核而无故不参加考核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可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纪检监察室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和考核程序进行监督。教职工对考核中的问题提出疑议时,可向各考核组牵头部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室反映。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考核优秀建议推荐名额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借调(挂职、实习)工作鉴定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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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2021年度考核优秀推荐名额
序号 | 部门 | 在编中干人数 | 总人数 | 20%差额推荐 | 备注 |
1. | 党政办公室 | 4 | 15 | 3 | |
2. | 组织统战部 | 2 | |||
3. | 宣传部 | 2 | |||
4. | 艺术设计系 | 3 | |||
5. | 通识教育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6. | 团委 | 1 | |||
7. | 基建后勤处 | 2 | |||
8. | 纪检监察处 | 1 | 1 | ||
9. | 财产与资产管理处 (审计处) | 3 | 15 | 3 | |
10. | 学生安全保卫处 | 3 | |||
11. | 继续教育中心 | 1 | |||
12. | 学前与艺术教育系 | 6 | |||
13. | 招生就业处 | 2 | |||
14. |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1 | 18 | 4 | |
15. | 舞蹈与戏剧系 | 4 | |||
16. | 音乐系 | 3 | |||
17. | 人事处 | 2 | |||
18. | 教务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 3 | |||
19. | 文化与旅游管理系 | 5 | |||
20. | 图书信息中心 | 0 | |||
21. | 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 1 | 1 | ||
22. | 工会 | 0 | |||
23. | 合计 | 50 | 50 | 10 |
备注:1.此表数据仅为差额推荐名额,最后以上级部门核定指标,并经学院研究确定优秀为准;2.纪检监察室3人,1名优秀推荐名额;产业发展研究中心3人,1名优秀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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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2021年度考核优秀推荐名额
序号 | 部门 | 在编教师人数 | 总人数 | 20%差额推荐 | 合同制教师人数 | 总人数 | 20%推荐名额 | 25%差额推荐 | 备注 |
1. | 音乐系 | 17 | 31 |
6
| 8 | 23 | 5 | 6 | |
2. | 舞蹈与戏剧系 | 10 | 11 | ||||||
3. | 文化与旅游管理系 | 4 | 4 | ||||||
4. | 通识教育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 | 28 | 6 | 8 | 19 | 4 | 5 | |
5. | 艺术设计系 | 18 | 11 | ||||||
6. | 学前与艺术教育系 | 17 | 17 | 3 | 12 | 12 | 2 | 3 | |
7. | 合计人数 | 76 | 76 | 15 | 54 | 54 | 11 | 14 |
备注:此表数据仅为差额推荐名额,最后以上级部门核定指标,并经学院研究确定优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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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2021年度考核优秀推荐名额
序号 | 部门 | 在编专职辅导员 | 20%差额推荐 | 合同制专职辅导员人数 | 20%推荐名额 | 25%差额推荐 | 备注 |
1. | 音乐系 | 2 | 2 | 2 | 3 | 4 | |
2. | 舞蹈与戏剧系 | 3 | 0 | ||||
3. | 文化与旅游管理系 | 2 | 3 | ||||
4. | 通识教育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0 | ||||
5. | 艺术设计系 | 2 | 2 | ||||
6. | 学前与艺术教育系 | 2 | 7 | ||||
7. | 合计人数 | 11 | 2 | 14 | 3 | 4 |
备注:此表数据仅为差额推荐名额,最后以上级部门核定指标,并经学院研究确定优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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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教辅人员2021年度考核优秀推荐名额
序号 | 分管部门 | 在编行政人员人数 | 20%差额推荐 | 合同行政 人员人数 | 20%推荐名额 | 25%差额推荐 | 备注 |
1. | 党政办公室 | 7 | 6 | 4 | 3 | 4 | |
2. | 组织统战部 | 3 | 0 | ||||
3. | 宣传部 | 4 | 0 | ||||
4. | 艺术设计系 | 3 | 1 | ||||
5. | 通识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0 | ||||
6. | 团委 | 1 | 2 | ||||
7. | 基建后勤处 | 9 | 10 | ||||
8. | 纪检监察处 | 2 | 0 | ||||
9. | 财产与资产管理处 (审计处) | 1 |
4
| 5 | 4 | 5 | |
10. | 学生安全保卫处 | 7 | 3 | ||||
11. | 继续教育中心 | 2 | 7 | ||||
12. | 学前与艺术教育系 | 9 | 3 | ||||
13. | 招生就业处 | 1 | 2 | ||||
14. |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 3 |
6
| 0 | 1 | 2 | |
15. | 舞蹈与戏剧系 | 3 | 1 | ||||
16. | 音乐系 | 7 | 1 | ||||
17. | 人事处 | 2 | 2 | ||||
18. | 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 5 | 0 | ||||
19. | 文化与旅游管理系 | 6 | 1 | ||||
20. | 图书信息中心 | 6 | 1 | ||||
21. | 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 1 | 1 | ||||
22. | 工会 | 3 | 1 | 0 | 0 | 0 | |
23. | 合计 | 89 | 17 | 44 | 8 | 11 |
备注:纪检监察室3人,推荐1名优秀名额;产业发展研究中心3人,推荐1名优秀名额。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教师序列以外的其他专业序列人员使用)
单 位
姓 名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使用。工作失误、考核测验和考核鉴定栏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其它由被考核人填写。填写内容应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并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成绩、问题、建议、体会等。
四、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 现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曾用名 | 民族 | 工作时间 | ||||||||
出生地 | 标准 工资 | 兼 任 行政职务 | ||||||||
最高学历 | 毕(肄、结) 业 时 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位 | |||||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 称) | 何时聘任何 专业技术职 务及聘期 | |||||||||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和其它社 会 兼 职 | 何时入何党 派任何职 |
培训进修学习情况登记
起止时间 | 主办单位 | 学习内容及时间 | 成绩 | 备注 |
本 人 述 职
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
起止时间 | 项目、课题、成果、教学等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 完成情况(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备 注 |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 名 称 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著、译 | 备 注 |
工 作 失 误、失 误 情 况 登 记
时间 | 情况概述 | 损失或影响程度 | 处理情况 | 备注 |
其 它 考 核 测 验 登 记
日 期 | 内容提要 | 成 绩 | 考核机关 |
考 核 鉴 定
部门领导 等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考核小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考核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被考核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教师序列专技人员)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使用。工作失误、考核测验和考核鉴定栏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其他由被考核人填写。填写内容应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并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成绩、问题、建议、体会等。
四、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名 | 现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曾用名 | 民族 | 工作时间 | |||||
出生地 | 固定 工资 | 兼 任 行政职务 | |||||
最高学历 | 毕(肄、结) 业 时 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制 | 学位 | ||
何时获何专 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职 称) | 何时聘任何专业技术职务及聘期 | ||||||
参加何学术 团体任何职 务和其他社 会 兼 职 | 何时入何党派任何职 |
培训进修学校情况登记
起止时间 | 主办单位 | 学习内容及时间 | 成绩 | 备注 |
本 人 述 职
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
起止时间 | 项目、课题、成果、教学等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 完成情况(获何奖励、效益 或专利) | 备注 |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 名 称 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著、译 | 备注 |
工 作 失 误 情 况 登 记
时间 | 情况概述 | 损失或影响程度 | 处理情况 | 备注 |
附页
教 学 工 作 | 任 课 情 况 | ||||||||||||||
任 教 班级、学科 | 学 生 人 数 | 每周任课节数 | 本学年其他教学活动 | ||||||||||||
代课节数 | 第二课堂任教节数 | 听课节数 | |||||||||||||
德 育 工 作 | |||||||||||||||
指 导 培 养 教 师 情 况 | 时间 | 指导对象 | 指导的内容、方式 | 效果 | |||||||||||
出 勤 情 况 | 病假 | 事假 | 旷工 | 规定活动缺席情况 | |||||||||||
天 | 天 | 天 | 政治 学习 | 教研活动 | 校年级会 议 | 其他集体活动 | |||||||||
其 它 考 核 测 验 登 记
日 期 | 内容提要 | 成 绩 | 考核机关 |
考 核 鉴 定
部门领导 等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考核小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考核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被考核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
考 核 登 记 表
姓 名 | 性别 | 文化 程度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务 | 职称 | 任现职时间 | |||||||||||||||
工作单位 | |||||||||||||||||
个
人
总
结 (述职) | |||||||||||||||||
个
人
总
结 (述职) | |||||||||||||||||
分管 领导 档次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考核 小组 审核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考委会意见) 单位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被考核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4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借调(挂职、实习)
工 作 鉴 定 表
姓 名
所在部门
起止时间
原工作单位
及职务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籍贯 | 民族 | 入党 时间 | |||||
出生地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位或技术职务 | 毕业 院校 | ||||||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 |||||||
简
历 | |||||||
本 人 工 作 小 结 | |||||||
所在部门鉴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领导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借调(挂职、实习)分别留存。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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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考核方案
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各部门党建、业务、创先争优、队伍建设等工作业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跃、吴小兰
监督组长:柳世平
副组长:胡刚、刘浪、胡莉、向治中
(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结果统计等工作。
二、考核时间
2022年 1 月 1日-2022年 1 月11日。
三、考核范围
学校教学系部和行政教辅部门。
四、考核等次及优秀指标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部门数按30%控制,良好部门按30%控制。
五、考核方式
采取申报评审制,各部门总结自评后,于1月10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交考核牵头部门;教学系部由教务处牵头考核,行政教辅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考核。各牵头部门于1月11日16:00前将材料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提交院务会审议、党委会审定,2021年度先进部门申报表见附件。
六、结果运用
将二级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当年评优评先和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依据考核等次对二级单位当年部门人均绩效水平核进行核增或核减。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年度考核工作作为我院年度重点工作,各二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要求,做好考核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分工负责,严格把关。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年度考核申报及审核部门强化“真实严谨”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全程监督,保证公平。纪检监察室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和考核程序进行监督。教职工对考核中的问题提出疑议时,可向纪检监察室反映。
(四)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党政办公室,陈臣13508398171;教务处,彭月娥18523059803。
附件: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先进部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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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先进部门申报表
(教学系部填报)
申报部门 | |
主 要 工 作 实 绩 | 一、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学生管理工作任务 (三)招生就业工作任务 (四)其他工作任务 三、创先争优工作情况 包括荣誉获奖等。
|
一票否决事项 |
有无违反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师德师风 |
其他事项 | 有无被上级或学校通报批评事项,有无被群众投诉且属实的情况。 |
部门意见 | |
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考核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先进部门申报表
(行政教辅部门填报)
申报部门 | |
主 要 工 作 实 绩 | 一、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上级下达的业务指标 务必对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事业发展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和市属高校事业发展考核指标的通知》([2021]188号) (二)学校重点工作任务 务必对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一览表》 (三)部门职责工作任务 三、创先争优工作情况 包括荣誉获奖等。 |
一票否决事项 |
有无违反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师德师风 |
其他事项 | 有无被上级或学校通报批评事项,有无被群众投诉且属实的情况。 |
部门意见 | |
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考核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生热线
023-62335657/62335667
023-62333136/62335791/623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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