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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系、处(部、室、中心):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2017〕184号)、《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科教发〔2022〕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2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加快学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技能大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提升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能力,促进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文化繁荣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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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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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2017〕184号)、《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科教发〔2022〕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2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加快学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技能大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提升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能力,促进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文化繁荣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建设目标与规划方向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由市内行业名师、名家和优秀技能人才牵头,同一专业领域的学校骨干教职工组成,以专业群为依托、以人才培养为主导,以研究创作为纽带,以提高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的教科研组织,具有人才培养、新技术技能研发与应用、文艺创作生产、弘扬工匠精神、师生技能大赛指导、社会服务等职能。
工作室旨在服务地方发展需要、服务文旅产业高端需求,坚持高端引领战略,努力提升教育教学、科研创作与社会服务水平, 打造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形成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技术技能积累与服务水平。
工作室方向拟从音乐类、舞蹈类、戏剧与戏曲类、美术类(艺术设计)、文物文博类、旅游类六个方面进行规划建设,同时重点打造艺术名家“收徒传技 德艺双馨”大师工作室。
第二章 建设任务
第三条 带徒传技
(一)加强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平台,技能大师为核心,通过在技能竞赛、教学改革、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等实践中传、帮、带,提升综合职业能力,加快培养一批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巴渝工匠型”教师,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重庆工匠之师”,发挥高技能专家带徒传技作用,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深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动手能力。以教育教学为核心,以竞赛为抓手,建立科学的技能训练体系和常态培养机制,制定实践能力标准,强化理实一体化教学,推进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合作,结合企业岗位需求与学生可持续发展,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第四条 技术技能创新
(一)承担项目。组织承担政府部门、行(企)业及职业院校等的技术攻关、技能技艺革新、技能研修等项目,解决技能技艺难题,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点研究、改革、创作项目;
(二)成果转化。总结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技能技艺方法,并在行业、企业中推广。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生产、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规范研制和决策咨询报告等形式的科研成果及应用成果转化。使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技术技能成果,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社会服务
(一)社会责任。强化服务意识,适时拓展工作室的服务功能,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能技术培训、交流、协作和推广活动,利用专业优势开展面向本校学生、教师或社会的专项服务,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技能竞赛等提供交流平台。
(二)社会影响。通过工作室成员的共同努力,提升工作室的影响力以及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工作室成员或学徒(学生)在市级、国家级、世界级技能大赛获奖,取得重大技术技能成果、国家专利,获市级、中央媒体报道,典型工作经验公开出版发行,技改成效显著,取得明显社会效益。
第三章 工作室申报和立项程序
第六条 成员配置
“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在技能大师的带领下开展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需挂靠在学校的二级院系内,选拔名额一般为5-8人。并设校内执行主持人1人,骨干教职工不少于3人。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可再兼任1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专业(课程)建设团队。若其他成员来自校外,其所在企业需与学校相关专业合作紧密、并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第七条 成员选拔
(一)技能大师
1.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 应获市级以上优秀技能人才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级以上技能类奖项,原则上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
3. 取得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称号或在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等领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员。
4. 能够利用绝技绝活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培养一定数量技艺高超技能人才;发展、挖掘传统工艺并进行传承。
(二)校内执行主持人
1.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历年个人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2. 专业对口,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生产创作、研发应用能力,能够承担主持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运作的职责任务。
3. 一般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高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经历。
4. 获得过或指导选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奖项。
(三)校内骨干教职工
1.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师德师风及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2. 吃苦耐劳,积极肯干,专业对口且愿意承担工作室相关工作;
3. 一般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经历。
4. 获得过或指导选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奖项。
第八条 立项
实行二级系部申请、专家评审、学校立项相结合的原则,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经所在院系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大师工作室立项名单。
第四章 工作室管理
第九条 组织管理
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两级管理制度。学校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牵头,会同教务处、人事处,负责统筹管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运行,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室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所挂靠的二级院系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为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支持主持人和成员开展工作。
第十条 过程管理
技能大师工作室批准建立后统一授予铭牌。学校与技能大师工作室签订责任书。技能大师工作室要撰写建设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产出。建立执行主持人和联系人制度,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运行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包括各项制度、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科研成果、专利、获奖证书、会议记录、活动记录以及影像资料等,每年年底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经费管理
学校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支持,初次培育建设经费为5-10万元/个。所挂靠的二级院系也应在自身的经费预算中安排相应的额度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申报市级大师工作室按1:1予以配套。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配套经费可参照学校教学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执行,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严格按照学校教学专项管理办法和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负责对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和绩效进行评价,纪检监察室对资金使用规范予以监督。
第五章 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一月底之前向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一个管理周期的终结性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合格的自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工作室建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今后如上级有新的法律法规或文件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本办法由学校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
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立项
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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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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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
指标级别 | 建设要求 | 验收资料 | 分值 | |
一级 | 二级 | |||
基本 要求 | 1-1专家队伍 | 1.有5-8人专家团队;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经历。 | 1.工作室成立申报报告、上级批文等相关资料;2.工作室成员职业资格、技术成果等基本信息资料;3.本单位成立工作室建设团队的相关文件及有关主管单位备案资料。 | 6 |
1-2建设资金 | 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5-10万元,所在二级院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 1.工作室建设资金预算佐证材料。 2.工作室建设资金投入佐证资料。 | 6 | |
1-3工作场地 | 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具备交流、展示、培训等功能,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 | 1.工作室规章、带徒传技、技术成果展示区域;2.工作室工作场所照片及其它佐证资料。 | 6 | |
1-4设施设备 | 提供维持工作室完成日常工作运行的必要设施与设备。 | 1.设施设备实物及购置台账; 2.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记录。 | 6 | |
管理运行 | 2-1经费管理 | 1.建立台账,对经费进行专门管理,专款专用; 2.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活动,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 1.工作室设备、设施购置、技术攻关、绝技传承、技能培训、工作激励等专项资金预算与使用方案;2.工作室建设经费专门管理、专款专用的使用台账及会计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 | 8 |
2-2基础管理 | 1.批准建立工作室后由学校统一授予铭牌,并按照指定格式制作配发工作证 2.每个工作室明确1名负责人(一般为技能专家本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明确工作室成员工作职责。 | 1.工作室办公场所挂有学校统一授予铭牌;2.工作人员佩戴学校统一格式的工作证; 3.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工作室负责人资质材料;4.工作室组织机构图、成员工作职责、日常运行操作规范等上墙张贴。 | 4 | |
2-3运行管理 | 工作室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改进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 1.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含带徒传技、技术攻关与革新、技术成果交流与培训、自身建设等); 2.工作室各项工作的期中检查控制、期未成果验收的佐证资料; 3.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与改进思路; 4.工作室成员津补贴发放证明。 | 8 | |
2-4信息报告 | 工作室开展重大活动或取得重大成果等,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 1.重大活动或重大成果专题总结等档案记录; 2.向学校报送的重大活动或重大成果报告。 | 4 | |
2-5档案管理 | 建立专门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 工作室文件材料、日常工作、重大活动等文字和影像资料,按照本规范的一、二级指标分类建档。 | 4 | |
项目产出 | 3-1带徒传技 | 1.发挥带徒传技作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人; 2.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技术技能集中培训。 | 1.师带徒协议,徒弟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成果的佐证资料; 2.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绝技传承的实施记录; 3.工作室职业技能集中培训计划、实施记录、学员评价等佐证资料。 | 18 |
3-2技术成果 | 1.组织承担政府部门、行(企)业及职业院校等的技术攻关、技能技艺革新、技能研修等项目,解决技能技艺难题,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点研究、改革、创作项目; 2.总结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技能技艺方法,并在行业、企业中推广。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生产、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规范研制和决策咨询报告等形式的科研成果及应用成果转化。使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技术技能成果,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 1.协助技术研发、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等工作成果佐证资料; 2.提炼总结的生产操作法在单位推广的佐证资料; 3.工作室成员项目成果的专利、著书、获奖荣誉佐证资料。 | 15 | |
3-3社会责任 | 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积极承担相关专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参与各类技能竞赛评判,指导参与技能竞赛,参加技能技术交流,为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完成学校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1.工作室近年承担相关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方案、教学计划、教材、课表等佐证资料; 2.工作室近年参与相关专业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佐证资料; 3.参与技能竞赛评判,参加技能技术交流等活动的聘书或通知等佐证资料; 4.为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与师资队伍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讲义等佐证材料。 | 15 | |
项目产出 | 3-4社会影响 | 工作室成员或学徒(学生)取得重要贡献或重要荣誉的: 1.获市级二类竞赛一等奖(第1名)或市级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1-3名)的,加3分; 2.获国家级二类竞赛二等奖(1-3名)或国家级一类竞赛三等奖(1-6名)以上的,加5分; 3.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加5分,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决赛的加8分; 4.获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优秀奖加10分,铜牌加12分,银牌加15分,金牌加20分; 5.取得重大技术技能成果、国家专利的,加5分; 6.在市级媒体报道的加2分,在中央媒体报道的加5分; 7.典型工作经验公开出版发行的,加5分; 8.技改成效显著,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可酌情加1-5分。 | 相关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媒体报道、著作。 | 20 |
附件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表
申报工作室名称
所在院系
依托专业(群)
负责人/技能大师
填 报 时 间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制
技能大师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 |||
职业(工种) | 职业资格等级 | ||||
职务(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
职业教育年限 | 联系电话 | ||||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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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特长 和 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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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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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 |||
职业(工种) | 职业资格等级 | ||||
职务(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
职业教育年限 | 联系电话 | ||||
工作 简历
| |||||
技能特长 和 工作业绩
| |||||
市级及以上 获奖情况
|
工作室人才团队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业(工种) | 职业资格等级 | 技能特长 | 主要业绩 | |||||
工作室建设基础与现有优势 | ||||||||||||
工作室建设目标与实施方案 | ||||||||||||
建设目标包含:对专业(课程)支撑的预期成效,带徒传技、技术技能创新、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预期成效、
| ||||||||||||
项目建设收支预算 | ||||||||||||
项目金额(万元)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经费开支预算 | 开支项目 | 金额(万元) | 测算依据 | |||||||||
小计 | ||||||||||||
项目建设任务与预期成果 | ||||||||||||
序号 | 建设任务与预期成果 | 负责人 | 备注 | |||||||||
二级院系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章):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教务处、人事处会审意见:
负责人(签章):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注:表格栏高不够可增加
附件3: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项目立项任务书
工作室名称 | ||||
依托专业(群) | 所在院系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任务 指标 | 1. 2. 3
| |||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
招生热线
023-62335657/62335667
023-62333136/62335791/623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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