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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处(部、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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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项目制教学作为一种典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效率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和加强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项目制教学管理,是学校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集成各相关部门为一体的工作团队,在教学质量、工作进度、学生管理、结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项目制教学管理应遵循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项目制教学应成立项目组,由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参与二级院系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补充特邀专家及其他人员。
第四条 项目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方案制定
(二)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组总体运行
(三)负责项目具体教学安排、学生管理等工作开展
(四)负责项目的费用结算
(五)负责项目成果呈现
(六)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七)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项目组各成员工作职责由项目组自行分配决定。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 活动开展流程
(一)由项目组提交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活动方案(附件2)呈相关部门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项目组要确认人员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学生管理、教学活动开展等事宜。
(三)项目组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保障学生安全事宜。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相应责任书,为参与人员购买保险。
(四)活动项目结束后,应将相关总结、体会、作品、报告等材料(附件3)报至教务处存档。
第四章 活动经费
第六条 活动项目产生的费用报销事宜按学校财务相关办法执行。教师工作量核定按原有课程课时核算;未有课程的,项目组按实际教师实际工作量折算成课时。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活动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牵头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二级院级 | |||||
实践专业 | |||||
年级/班级/人数 | |||||
带队教师 (含专业指导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辅导员等) | |||||
实践时间 | 外出单位 | ||||
单位地点 | |||||
申请内容 与安全承诺 | |||||
二级院系意见 |
院系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学生安全 保卫处意见 |
学生安全保卫处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教务处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院领导意见 |
院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部门(盖章): 填表人: 申请时间: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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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工作方案
一、实践对象
二、实践目的
三、时间安排
四、实践地点
五、教学安排
六、相关要求及保障
附:安全应急预案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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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工作总结报告
一、背景与目的
二、基本情况
三、总结与成效
四、不足与展望
招生热线
023-62335657/62335667
023-62333136/62335791/62335559
邮编: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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