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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处(部、室、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第二课堂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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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 31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新特点,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年发〔2016〕18号)和《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的意见》 (中青联发〔2018〕 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发挥第二课堂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课堂教学主阵地的有效延伸和有机补充,是面向大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引导学生立足第一课堂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思想素质养成、政治觉悟提升、文艺体育项目、志愿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创造、实践实习实训、技能特长培养中,通过整体设计第二课堂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学生特点的第二课堂人才培养体系,并将“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有机融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 实行学分制管理,合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数,纳入学生毕业要求。
第四条 实施原则。聚焦五育并举,以深化学生评价改革为目标,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凸显第二课堂思想政治引领和实践育人功能,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聚焦制度建构,持续提高第二课堂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 将“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有机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和“大思政” 工作格局。聚焦评价导向,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 价值应用功能,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 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育人成效显性化,为青年人才政治举荐、表彰激励、求职升学、应征入伍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学科评估等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 课程项目体系
第五条 课程项目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基础,是对第二课堂课程的分类整合和体系构建,是落实学校学分制的重要路径。
第六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采用“5+ X ”模式。
“5”即“德智体美劳”基础课程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成长、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实践实习及社会公益等课外活动。
“德”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思想政治类、思想引领类活动,如党团培训、主题团日活动、哲学社会科学类专题讲座等。
“智”主要包括各级各类专业竞赛、讲座、报告、创新创业活动及其他实践活动等。
“体”主要包括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卫生健康活动、体育健康活动等。
“美”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文艺晚会、文艺竞赛、艺术实践活动等。
“劳”主要包括各类社会实践、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活动等。
“X”即“X个项目”,主要包括工作履历、各级各类奖励荣誉、技能特长等。
第七条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评价”原则,由课程项目主办方依据标准授予相应积分、学分,学校予以认证。 二级系部定期核算并通报学生学分完成情况,对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及时采取学业预警、指导帮扶等措施督促学生完成规定学分。
第三章 记录评价体系
第八条 记录评价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核心,是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学生参与第二课堂采用学分式和记录式评价。
第九条 学生完成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可获得对应类别和数量的积分。
第十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原则上须通过第二课堂信息化平台进行发布和考核,学生成功参与获得的相应积分通过信息化平台予以认证;对于极少部分无法统一在第二课堂信息化平台中发布的项目课程,按程序审批同意后,学生成功参与并符合积分认定标准,可通过信息化平台自行申报,由相应管理单位进行认证。
第十一条 学生在项目开展和积分认定中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如存在弄虚作假,则撤销其“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记录和积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全日制专科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外,还需修满第二课堂合格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学分由积分转换,积分达60分即可转换5个学分。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原则上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学生须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修完第二课堂学分。
第四章 价值应用体系
第十四条 价值应用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关键,是第二课堂育人的重要成果体现。
第十五条 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情况进行全面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
第十六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对学校相关单位共享开放,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奖评优、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依据积分进行参考和评价。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学校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学校第二课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实施与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设计第二课堂人才培养体系,统筹“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指导第二课堂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二课中心”),挂靠校团委,中心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中心副主任分别由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校团委副书记担任,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全校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管理以及积分、学分管理,第二课堂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第二课堂成绩单”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条 各系部成立第二课堂管理服务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系部团总支书记、教学主任分别担任副组长,组员为本系部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建设管理本系部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引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第二课堂,完成第二课堂信息化平台的课程审批及学分审核,配合学校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第六章 条件保障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第二课堂人才培养计划稳步推进,学校在师资、经费、场地、后勤等方面为制度实施提供保障,把第二课堂体系建设经费纳入人才培养成本。建立以团干部、辅导员、教师、学生骨干为主导力量的工作队伍,校级层面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抓好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评价标准,将指导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计入教师工作量。加强专题培训和履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评价等指标体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相关单位依据本办法设置第二课堂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指标,纳入各类工作考核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校团委、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学校审定通过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22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附件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积分标准(试行)
类别 | 课程项目 | 积分标准 | 备注 |
德育 | 党团培训 | 青马工程以及其它党团培训到达结业要求,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积分,不累加 |
主题团日活动 | 每成功参与一次,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
哲学社会科学类 专题讲座 | 成功参与一次,国家级积5分,市级积3分,校级积2分,系级积1分 | ||
智育 | 专业技能竞赛类 | 成功参与一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报名成功并完成竞赛,未获奖励 |
专业讲座、报告类 | 成功参与一次,国家级积5分,市级积3分,校级积2分,系级积1分 | 系部自主申报是否参与第二课堂积分 | |
专业类其他实践 活动 | 成功参与一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
创新创业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
体育 | 心理健康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
卫生健康活动 | |||
体育健康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报名成功并完成竞赛,未获奖励 | |
美育 | 文艺晚会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
文艺竞赛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报名成功并完成竞赛,未获奖励 | |
艺术实践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5分,市级积3分,校级积2分,系级积1分 | ||
劳动 教育
劳动 教育 | 社会实践 (如三下乡、返家乡、扬帆计划等)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成功参与为报名成功并完成实践内容 |
乡村振兴活动 | 成功参与1次,国家级积20分,市级积10分,校级积5分,系级积3分 | ||
志愿服务项目 | 在志愿云平台成功注册为志愿者,积1分 | ||
参与学校或其他政府立项的志愿服务项目,每4个工时积1分 | 志愿工时由项目组织方认证 | ||
工作 履历
| 校级团学组织 |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积10分,校团委各部门部长积8分,校团委各部门副部长积5分,干事积3分。 | 学生在多个团学组织、班级及社团任职,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任职须满一学年可获得相应积分;其他时长不积分。 |
系部团学组织 | 团总支学生兼职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积8分,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积5分、副部长积3分、干事积1分 | ||
团支部及班级 | 团支书及班长积5分,其他支部委员及班级委员积3分 | ||
学生社团 | 学生社团社长积3分、副社长积2分、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积1分 | ||
奖励 荣誉 | 个人荣誉/获奖 | 国家级积50分,市级积20分,校级积10分,系级积5分 |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积分,不累加 |
集体荣誉/获奖 | 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积50分,市级积20分,校级积10分,系级积5分 项目成员:国家级积40分,市级积16分,校级积8分,系级积4分 |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积分,不累加 | |
技能 特长 | 创新性技能 | 对个人全面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未列入以上项目范围的。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可单独体现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根据展示平台,国家级积50分,市级积20分,校级积10分,系级积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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