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中心):
为加快落实教育部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意见要求,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重艺〔2022〕161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选题
本年度研究项目设委托项目、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项目、艺术创作项目等六类。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级别。艺术创作项目分为团体项目、个人项目,分别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级别。申报者应以《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基础设计项目。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1. 委托项目申报对象为研究选题相关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部门负责人,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2. 其他项目申报对象为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党政教辅部门行政管理人员。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一般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主持人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助教职称且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行政管理人员参照学校行政管理职级执行)。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领域遵循研究成果相关性原则,应与申报者专业领域、教育教学领域相同或相近,或与实际工作岗位相结合。
2. 项目主持人为1人,主研人员为3-5人,且职称和专业结构合理,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
3. 项目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项目研究(委托项目不受此条约束)。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项目申报:承担校级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5. 委托项目实行学校委托和自愿申报结合的立项方式。
三、申报立项程序
本年度项目申报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立项”的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一) 个人申请
申请者按要求准确填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3)。
(二)部门推荐
各部门需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对象与条件”以及“经费标准”“结项成果类型”、内容价值取向等进行资格审查,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推荐报送。
(三)专家评审
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
评审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被评项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原则上不低于3人的单数组成评审组,专家应分别来自不同的单位,且不得是被评项目的课题组成员。评审采取会议集中评审、通讯评审或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立项
项目经过专家组评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列入建议立项名单,提交学院会议程序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由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正式确立为校级项目。校级委托项目由学校根据发展要求进行委托立项,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管理
1. 参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重艺〔2022〕161号),对立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校级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 年。
2. 校级项目立项培育情况将作为省部级项目推荐重要依据。
五、经费资助
(一)2023年度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费划拨如下:
项目级别 | 委托/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青年项目 |
资助经费(万元) | 1 | 0.5 | 0.3 |
(二)2023年度艺术创作项目经费原则上参照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级别 申报主体 | 重点 | 一般 | 青年 |
团队(万元) | 5 | 3 | - |
个人(万元) | 3 | 1.5 | 0.8 |
六、材料报送
由申报部门按项目类别统一填写相应的《项目汇总表》(打印1份)、《项目申请书》(打印1份)、《项目论证活页》(打印4份),以上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wyzykyc@163.com(文件夹命名“XX部门+23年校级课题申报”)。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含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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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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